OBU授信資料 須報聯徵中心


全面控管銀行大陸等海外曝險,金管會再出招,下令將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授信資料納入強制提報範圍,以後銀行必須將OBU授信資料報給聯徵中心,以利掌握企業完整信用狀況,有效控管風險


索力、旭光等大陸企業授信案出問題後,金管會緊盯銀行大陸授信風險,接連採取加強金檢等措施,近來隨著大陸經濟面臨下修風險,金管會也決定再度強化相關風險控管。


金管會上周發函要求所有金融機構,應向聯徵中心提報OBU授信業務資料,金管會官員表示,過去並未強制OBU須提報授信業務資料,有些銀行有報,有些銀行未報,使得OBU往來企業信用資料並不完整。以索力、旭光案為例,有些銀行是由OBU承作,有些銀行是由香港分行承作,OBU資料若未在強制提報的範圍,不易充分掌握企業財務及信用狀況變化。


日前就有銀行向金管會建議,應將OBU納入強制提報資料對象,否則銀行在聯徵根本查不到完整資訊。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表示,目前海外分行在總行風控要求下,授信契約中已要求借戶同意將相關授信資料報聯徵;OBU也強制提報後,所有銀行都須依規定提報,將有助銀行業掌握更完整的信用資訊。


OBU須提報的客戶授信資料,包括授信額度、逾放、擔保品情況等;金管會並明訂新、舊授信案件須提報的時程。


聯徵中心將配合金管會這項新措施,建置OBU授信資料報送及建檔作業規範,金融機構必須在聯徵這項規範報經金管會備查後,一個月內報送OBU新辦理的授信案件。並在三個月內報送2012年1月1日以後辦理的存續中授信案件;在六個月內報送其他存續中授信案件


銀行業者表示,聯徵中心掌握的企業授信資料更完整後,有助銀行相關徵信作業,並減少可能的授信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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