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綜所稅申報 避開六大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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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報稅季進入倒數計時,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盤點六大綜合所得稅申報常見錯誤,包括受扶養親屬所得、大陸地區來源所得未列報,列報非屬醫療行為的各項支出等,提醒納稅人務必注意。


首先,受扶養親屬如有所得,納稅人要記得一併計入綜合所得總額申報納稅,如不知受扶養親屬是否有所得,可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國稅局申請查調資料。


官員表示,過去常有民眾將父母列報為受扶養親屬,卻不知道父母私下投資、營利有取得所得,而導致漏報,若父母所得不少卻漏報,有可能遭到稽徵機關補稅處罰,得不償失。


其次,中國大陸來源所得必須納入綜所稅辦理結算申報,官員表示,由於大陸來源所得並非稽徵機關提供的所得資料範圍,常有民眾漏報,提醒納稅人記得主動申報,以免受罰。


官員表示,在大陸地區已繳納的稅額,可以自應納稅額中扣抵,可扣抵稅額則以加計大陸地區來源所得後所增加的稅額為上限。


第三種常見錯誤,是列報保險費的對象,僅限於納稅義務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且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須在同一申報戶內。


不過其中健保費部分,財政部今年放寬列舉扣除要件,以眷屬身分投保者,無論與被保險人是否為同一申報戶,其健保費都可由納稅義務人申報扣除,是民眾今年報稅的小確幸。


而往年報稅時,捐贈節稅是常見方式,不過官員提醒,第四種常見錯誤就是將入會費、寺廟光明燈、太歲燈等列報捐贈扣除,依規定,這類屬於有對價關係的行為,無法視為捐贈,其單據也就無法用來節稅。


第五種錯誤是將如看護費、美容整形、美觀牙齒、矯正等,列報在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官員指出,這些非屬醫療行為支出,若不慎列報,將會遭稽徵機關剔除。


最後,納稅人如果委託他人代辦結算申報,仍要記得詳細審閱申報書內容有無填寫錯誤,稅局官員表示,如果發生短漏報所得情形,不會因為是委託他人申報而免責,納稅義務人仍需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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