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境外財產傳承 當心雙重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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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企業安排接班傳承,資誠會計師洪連盛指出,首先應計算所得稅與遺贈稅支出,若已安排接班人出國深造,或是交棒人本身即具有雙重國籍身分,更應同時留意各地稅制不同,尤其注意資產所在地與轉移時機,以免遭到異地政府雙重課稅。


洪連盛表示,全球化底下的另一個議題則是多重國籍,家族企業掌門人可能安排接班人出國深造,下一代因而具有雙重國籍,甚至是交棒人本身即具有雙重國籍身分,這時要考慮到的就不只是台灣的稅負,整個傳承的過程中,必須要瞭解整個家族成員的稅籍身分,再據以找到最有利的方法。


洪連盛舉例,假設一個台灣的長輩要傳承資產給給美國的後代,首先財產的所在地是美國或台灣,就會有雙邊稅負的議題存在,此例的因應作法之一,可以是移轉財富的所在地,去免除其中一邊的稅負問題;


第二種做法則是考量傳承的時間點,接班人真的要長久當美國人嗎?還是預定未來將會回到台灣?是否願意放棄美國的稅籍?雙方稅籍、財產的所在地與傳承的時間點都是問題,理論上,單一國籍內的財產傳承會較為單純。


洪連盛表示,依據今年資誠最新的調查,家族企業第一代、第二代掌門人多半認同家族傳承的稅務規畫有其重要性,然而問及是否已實際開始執行傳承計畫,卻僅有五成多掌門人確實付諸實行。


洪連盛表示,對於基本上對於需要傳承家族企業而言,需要處理的議題包括稅負與傳承的實務。


稅負方面,台灣現在遺贈稅率最高為20%,因應全球反避稅政策,全球所得都會受到課稅,海外所得課稅也有最低稅負的設定,各國的稅負必然會影響家族的財富傳承,如何採取有效、合理的方法來節稅,是傳承時需要注意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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