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董事會(17)日通過,資本額20億元以上的創投公司可以申請上市,目前符合資格的創投公司超過十家,全案還要送金管會才可實施。
證交所董事長李述德說,這是配合行政院讓創投公司上市的政策,導引資金扶植國內產業。證券界人士則指出,此舉可擴大資本市場參與成員,讓各種不同類型優質公司上市,市場會更多元化。
證交所規劃,創投業者上市要符合六個條件,包括章程應載明公司永續經營意旨、上市公司資本額達20億元以上且募集發行普通股數達1億股以上、未從事「創業投資事業輔導辦法」規定以外之任何業務、持有任一公開發行公司股份不超過30%、任一被投資公司持股不超過20%、最近兩年投資總額超過公司資產60%以上。
此外,欲申請上市的創投公司獲利應連續兩年達到平均6%的水準,且必須符合經濟部創業投資事業輔導辦法的規定。證交所表示,創投事業自1983年自歐美、日本引進後已發展30餘年,成功扶持超過400家上市櫃公司,若創投公司也能由資本市場取得資金挹注,扶持國內產業,應有助產業轉型。
據了解,台灣創投業者連一家公開發行的公司都沒有,只有和通創投於1997年8月於新加坡證券交易所主板掛牌,是台灣唯一一家、且在國外上市的創投業者,其他香港、歐美股市則不乏創投或私募基金業者掛牌。
櫃買中心總經理李啟賢指出,已接到證期局指示,但需要有相關配套、嚴格監管機制,以及最重要的資訊透明,才能讓投資人安心投資。櫃買中心表示,開放創投業者上櫃相關事項尚在研議中,不過若有創投公司要來掛牌,按規定需先在興櫃交易滿六個月,因此時程上並沒有這麼急迫。
創投基金 將掀合併潮
證交所、櫃買中心研擬創投上市,預計送11月董事會討論,經濟部工業局樂觀其成。創投公會秘書長蘇拾忠認為,創投基金將出現一波合併潮,除為擴增資本,也為轉型為永續公司,以利申請上市。
一旦創投公司可股票上市,對創投、投資人、早期公司將是三贏局面。對創投基金而言,可直接透過增資由市場取得新資金,不必再募資;對投資人則可提供更靈活出場機制,現況得等到創投存續期間終點才能獲利了結,而創投存續期間大都設定七到十年,時間漫長,今後可隨時視股價表現於市場逢高出場。
第三,則在於甫成立不久、希望引進創投資金的早期公司,因老創投公司可能卡在存續大限將至,不願投資早期公司,轉型永續公司後便無此問題,將為台灣新興產業注入更多活水,有利創投發展。不過,近幾年新設創投基金資本額普遍下降,2011年時甚至平均資本額僅2.99億元,遠低於上市資本額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