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保險投資海外不動產 擬鬆綁


保險業投資海外不動產「危機」現「轉機」。在壽險業者爭取下,保險局長李滿治(3)日表示,原本站在風險承受度考量,希望投資海外不動產以各公司淨值30%為限,但業者爭取資產配置空間下,「會改用可運用資金來管理,但比率可能不會像業者建議那麼高。」


金管會主委王儷玲3日與保險業負責人進行座談,對海外不動產投資釋出善意,表示會將業者建議納入考慮,3月底前會拍板,考慮由淨值控管,改為可運用資金,給業者稍大的投資空間。


若以保險局目前已預告的國外投資管理辦法草案,原本可逐案申請,排除淨值10%的投資上限,未來改為第二案後免逐案申請,但最高就是淨值30%,整體壽險業最大投資額度僅約新台幣3,000億元,且衝擊最大的即是富邦人壽,若以淨值30%來算只有約550億元額度,已用410億元,其已送件申請的倫敦坎農大樓,因要投資約新台幣250億元,直接超出額度。


因此壽險公會提案,改以可運用資金來列管,RBC若有200%以上,即至少可投資2%,若RBC逾250%,則可在可運用資金5%的範圍內投資,若專案申請核准者,最高可達8%,以可運用資金5%來估,整體壽險業有9,071億元左右可投資,比淨值30%多出6,000億元額度。


李滿治先前表示,過去可逐案申請排除,會讓業者以為投資海外不動產「無上限」,但其實每筆投資案動輒新台幣數十億元到數百億元,投資風險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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