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小額進口頻繁免稅規定 財部鬆綁

為使國內外業者公平競爭,財政部自7月取消進口頻繁者的免稅資格,卻波及需大量進口貨樣的製造商,如大立光與電電公會等。因此,財政部發布解釋令,放寬業者進口完稅金額在3,000元以下的小額貨樣,可不受新制次數限制。


財政部關務署副署長謝鈴媛表示,過去進口貨樣,若完稅價格在1.2萬元以下者,可以用快遞的方式免稅進口通關,但須用一般申報單申報,需經海關人工審核免稅要件;業者為求快速,多採3,000元以下免稅貨物的簡易申報管道。


而7月1日起,每半年進口6次以上免稅包裹的「進口頻繁者」,就不再享有進口貨物稅免稅資格。但對貨樣需求大的業者來說,輕易就會超過6次,且若被視為應稅包裹,其需補足證明為「貨樣」文件,所需時程拉長,也影響生產效率。


為提供小額貨樣簡易、快速及低成本通關環境,謝鈴媛表示,經業者反映後,已積極研議鬆綁相關通關法令及修改通關系統,並邀請相關產業公會、業者及有關機關研商取得共識,放寬完稅價格在3,000元以下的小額進口貨樣,可以簡易申報通關,不受進口次數頻繁新制影響,後續將修正海、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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