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營造有利新創發展環境,行政院長賴清德(14)日表示,將擴大引進國際加速器,並因應數位經濟產業特性,擬定新創多元上市櫃彈性。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指出,擬在獲利條件外,再開放上市櫃彈性,鬆綁累積虧損規定,並在上市櫃類別增加電子商務。
官員說,國際上市櫃條件沒有這些限制,例蝦皮電商財報虧損,仍可在美上市即是一例。
賴揆昨召開第4次加速投資台灣專案會議並裁示,各部會應應善用海外人脈,擴大引進國際加速器,協助新創團隊開拓國際市場,預計1個月內提出落實5+2產業創新之國際鏈結方案。
目前電商只要接受輔導便可上興櫃;但顧立雄說,上市櫃行業類別並未有電商這一項,現行都是掛在資訊服務業或文創業上市櫃,例如屬電商類型的創業家兄弟已上櫃,正與經濟部、主計總處研擬增加。
此外,我國上櫃條件嚴格,為因應科技、生技等新創業者需求,顧立雄表示,擬在經工業局認定具有市場性與技術可行條件之外,及過往認定較為單一獲利條件、累積虧損等,再行開放多元上市櫃條件。
官員說,過去有累積虧損就不能上市櫃,但與會代表官員舉蝦皮新創電商為例,蝦皮母公司財報仍虧損,卻可在美國上市,募資10億美元(約300億元新台幣),大玩資本遊戲,藉補貼與各國電商競爭。
因此國發會認為,國際上並未有此規定,目前上市櫃條件:上市前最近一年度不能有虧損的規定,還有獲利水準要符合三條件之一(前二年平均獲利6%,前二年有一年至少6%,前五年平均3%),均建議鬆綁。至於是針對科技業或只鎖定新創企業鬆綁,由金管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