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院(2)日首度發表國家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報告,法務部長邱太三表示,比較31個行業易被利用於洗錢及資恐威脅,本國銀行及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屬「非常高」弱點。
而平均每年約有洗錢威脅之犯罪所得約1,000億元新台幣流出或流入五大國家或地區,以中國大陸位居第一。
根據行業/部門洗錢及資恐弱點評估結果,洗防辦將31個行業分為「低、中、高、非常高」4個等級,本國銀行及OBU屬於最危險的「非常高」弱點;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OSU)、外國銀行在台分行、郵政機構、證券商、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OIU)、銀樓業、會計師、律師、不動產經紀業、農業金融機構、人壽保險公司及證券投信12行業,則被評為略低一等級的「高」弱點。
邱太三說,目前台灣深受洗錢威脅程度,也有「低、中、高、非常高」4個等級,其中毒品販運、詐欺、組織犯罪、貪污、走私、證券犯罪、第三方洗錢、稅務犯罪8類別屬「非常高」威脅;仿冒、盜版、侵害營業秘密等智慧財產犯罪則屬「高」威脅。
上述9大洗錢威脅犯罪類型平均每年犯罪所得高達近1,000億元,洗防辦表示,犯罪所得流出前5大國家或地區,分別為中國大陸、香港、澳門、馬來西亞,另有3國名列第5,包括菲律賓、印尼及越南;而犯罪所得流入前5大國家,包括中國大陸、香港、澳門、越南及菲律賓。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強調,目前對OBU風險控管措施與外匯指定銀行(DBU)完全相同,並不會因為OBU就放寬,且要求金融機構完善認識客戶政策(KYC),了解客戶狀況與實質受益人等,並與財政部合作規範稅務共同申報準則(CRS),接軌國際沒有問題。
邱太三指出,台灣總體在資恐威脅屬低度風險,包含非營利組織的人民團體、全國性宗教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慈善類財團法人3大類型,有潛在資恐低度風險,接下來每3年都會根據國際趨勢及犯罪態樣持續檢視洗錢防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