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國稅局(17)日指出,近來不少知名大公司辦理減資瘦身,但國稅局提醒,惟有減資原因為彌補虧損者,投資公司方可認列投資損失,若是現金減資者,投資公司不能列報投資損失,因為現金減資對股東而言,是出資額的返還,投資額並未發生實際損失。
今年以來,以鴻海為首,不少企業如偉詮、協益電子、仲琦科技、精元電腦等,紛紛採取現金減資策略,將股本數減少,因此能否認列損失引發注意。
在資本市場減資方面,目前可概略分為2種,包括減資彌補虧損與現金減資。前者為公司連年虧損,採用減資彌補虧損,藉由註銷股本,消除累積虧損,投資公司需提出被投資公司的減資證明文件,方可認列投資損失。
另外,投資公司還可將之前所獲配減資公司的股票股利,以面額計入實際投資成本中,乘以減資比例後,一併計算列報投資損失。
舉例而言,若A公司於98年投資B公司800萬元,但B公司因連年虧損以106年8月為減資基準日,減資比例30%,則A公司因B公司之減資造成原出資額折減,可辦理10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列報投資損失金額240萬元(800萬元乘以減資比率30%)。
現金減資則是公司經過營運後,評估有閒置資金,會採用現金減資方式,辦理發還現金給股東。例如鴻海選擇將2017年每股配息2元,同時也每股現金減資2元,使股東每持有1股就能領到4元現金,但股數相對也減少2成,每1,000股僅換回800股。
由於過去會採用現金減資者多為企業持有過多現金,卻苦無投資標的,只好將現金退回股東。不過據了解,目前部分企業則是不從盈餘配發現金股利,而是選用現金減資方式,讓公司股價提高、產生「虛胖」的感覺。
財政部官員指出,部分企業採用現金減資方式讓公司股價提高,但是這種減資其資本實質上並無損失、加上並非是投資研發或相關項目,因此不予認列投資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