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公會原先制訂的疑似洗錢交易態樣,僅廿餘種,早已「年久失修」,此次重新修正,一口氣暴增至五十種,還特別參考美國、新加坡、香港及中國大陸相關規定,希望將實務上各國已訂定的疑似洗錢交易態樣,全數納入。
銀行公會此次除新增保管箱疑似洗錢交易態樣外,也納入「貿易融資」;銀行說,貿易融資被視為洗錢「相當好用的工具,且一洗就是好幾億元」,不可不防。
近年來許多歐美大型知名銀行,都曾因為與伊朗、蘇丹、古巴、利比亞等國的客戶進行貿易融資或金融交易,遭美國「痛罰」,其中一筆罰款甚至高達十九點二億美元(約台幣六百一十八億元),原因就是上述這些國家,不是曾經被美國列為禁運國、就是曾受到美國經濟制裁,銀行在承做生意前必須小心。
銀行公會此次修正,擬納入的貿易融資相關洗錢態樣,包括貨物運送若來自被定義為洗錢或資恐高風險國家,可能是高風險交易;貨物無顯著經濟因素,卻被轉到一或多個國家,可能有跨國貿易洗錢之嫌;另外也新增,若發現客戶進行與本身所屬產業無關的貿易行為,例如餐飲業者卻進口鋼材,這類明顯不合理交易,要特別注意有無洗錢可能,若有洗錢嫌疑即不宜承做。
銀行業者解釋,在貿易融資業務中,銀行扮演的角色,主要是開信用狀或提供短期融資,過去若確定貨物送到,銀行就會付款,且只要不損及銀行利益,銀行多不會過問;但用貿易融資洗錢的當事人,其實是「有錢的」,為了把錢「洗乾淨」而製造一項假交易,銀行若在審單時不查,就可能促成這類「不為人知的利益交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