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3,776位執業會計師,將納入反洗錢通報行列。金管會預告會計師防制洗錢辦法草案,6月28日起,會計師幫客戶辦理買賣不動產等五種特定金融交易時,若發現八種可疑洗錢樣態,必須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
法務部次長蔡碧仲表示,將會計師納入反洗錢通報行列是國際間的規範,雖然有會計師認為可能有「背信」的疑慮,但現在不是「要或不要」的問題,而是不納入「一定過不了關」。
未來會計師在執行五項特定金融交易時,應納入洗錢防制規範,包括: 買賣不動產;管理客戶金錢、證券或其他資產;管理銀行、儲蓄或證券帳戶;提供公司創立、營運或管理服務;法人或法律協議的設立、營運或管理以及買賣事業體。
客戶若出現八種可疑交易樣態時,就必須向調查局申報,若不申報將被罰5萬到100萬元。包括:發現客戶交易金額與其身分、收入顯不相當;沒有正當理由,多次要求以略低申報門檻的現金支付酬金或交易;無法交待資金來源,以現鈔、旅行支票、外幣匯款、無記名金融工具支付或交易;重大刑事涉案人無正當理由,要求立即買賣不動產或事業體。
客戶是調查局公告的恐怖分子或團體,亦或是國際洗錢防制組織認定或追查的恐怖組織;源自被認定資恐或未遵循防制洗錢地區或國家的交易資金;未能說明具體理由的交易;委託關係結束後,客戶否認該委託、無該客戶存在、或有事實證明客戶被他人所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