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准入負面清單 12月上路


四大自貿區及所在省市率先實施 境內外企業適用 三年後全面實施 學者:大幅降低投資門檻

大陸將實行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大陸國務院(19)日公布,從2015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四大自貿區及自貿區所在的省市試行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2018年起全面推廣到全大陸。分析稱,實施負面清單制度將降低企業的市場准入門檻。


新華社報導,大陸官方發布《關於實行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的意見》,要求建立與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相適應的外商投資管理體制。外商投資企業投資建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按照國民待遇原則與內資企業適用相同的核准或備案程序


《意見》指出,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是指大陸國務院以清單方式,列出在大陸境內禁止和限制投資經營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市場准入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按照先行先試、逐步推開的原則。從2015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部分地區試行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累積經驗;2018年起正式實行全大陸統一的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


人民網報導,早在2013年9月底,上海自貿區推出大陸第一張針對外商投資的負面清單。

2015年,廣東、天津、福建三大自貿區成立後,四個自貿區共用一張負面清單。中美兩國以負面清單為主要內容的雙邊投資協定談判也正進行。大陸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人說,自貿區負面清單和中美投資協定談判負面清單,都屬於外商投資負面清單範疇。


而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是適用於境內外投資者的一致性管理措施。

大陸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說,全面實施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對企業來說,意味著不分國有與非國有、內資和外資,不論規模大小,「法無禁止皆可為」﹔對於政府來說,則是「法無授權不可為」。這將大幅降低投資、創業門檻,激發各類市場主體的潛力


分析稱,實行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後,絕大部分前置審批將取消,這意味著政府工作重點將從事前審批轉向事中、事後監管,這是對政府能力的重大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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