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眾登陸設個體戶 鬆綁!

為幫助台灣基層民眾與青年赴大陸創業,大陸國台辦昨宣布,明年一月一日起,擴大台灣居民在大陸設立個體工商戶的範圍,經營範圍增至廿六個省市自治區,行業領域原僅兩項增加至廿四項,並取消從業十人與營業面積五百平方公尺的限制


個體戶是指以個人財產或家庭財產作為經營資本 ,依法經核准登記、並在法定範圍內,從事非農業工商經營活動的個體經營者。


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昨天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與過去相比,這次公布的政策主要有三個特點:

一是開放領域

從原本的零售業和餐飲業兩項,擴大至廣告、包裝服務、服裝及家庭用品批發、文具用品批發等共計廿四項。


第二是開放地域

在原有九個省市基礎上,再新增加十七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共達到廿六個;


開放第三是經營條件

取消原本對從業人員不超過十人,以及營業面積不超過五百平方公尺的限制。


馬曉光指出,此新政策將在二○一六年一月一日起實施;相信此新政策措施,將為台灣基層民眾,特別是台灣青年朋友提供更多創業機遇和發展空間。截至今年十一月底,台灣居民在大陸已設立三千五百多個個體工商戶。這些個體工商戶總體經營狀況良好,許多已發展壯大。


在開放地域上,除內蒙古、新疆、甘肅、西藏與青海外,其餘省市自治區全數開放;在行業領域上,此廿四類共涉及大陸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的十二項大類、卅二項中類、一百項小類,且主要集中在第三產業與新興服務業。


至於相關配套措施,大陸工商總局將會公布配套的具體登記管理工作規定。大陸財經學者強調,大陸將秉持地位平等、共同發展、公平競爭、互利合作、平等監管與平等保障等原則,保護台灣個體戶權益。


學者強調,從所開放的服務業領域看,「想像空間有多大,創業平台就有多大」,個體工商戶是商業起步的初級平台,且外國無法享有,台灣民眾可以優質服務理念,進而做大做強、甚至走出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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