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小微企业发展8条,专项资金直接扶持

  • 对成长型小微企业给予贷款贴息,贴息额度最高50万元;

  • 培育“专精特新”小微企业并给予补助,最高补助50万元;

  • 2015年市级财政安排5000万元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

  • 对经认定的公共服务平台给予专项扶持资金,最高500万;

为扶持我市小微企业发展,近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招”了,“八大措施”助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一、减轻企业负担
1、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视纳税期限,对月度(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9万元,含)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2、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3、失业保险费率由3%统一降至2%。
4、小微企业从事国家鼓励类项目,进口自用且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设备,免征进口关税
5、支持小微企业以银行承兑汇票缴纳水电等费用。


二、促进转型升级
1、对成长型小微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每个项目的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每年贴息额度最高50万元
2、培育“专精特新”小微企业并给予补助,每个企业补助额最高50万元
3、鼓励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对小微企业开展管理咨询、企业诊断等活动,每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服务实际发生费用的50%,最高可达10万元


三、强化融资服务
1、支持民营融资性担保机构整合重组,提高担保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2、融资性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银行贷款融资担保,市财政给予适当业务补助和保费补贴
3、2015年市级财政安排5000万元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风险补偿比例为贷款本金的40%
4、2015年市级财政安排4000万元小微企业还贷应急资金,帮助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转贷“过桥”。
5、继续推进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工作,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小额贷款支持。
6、拓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渠道。
7、对融资租赁公司购入设备的,按租赁合同及发票金额的5%给予奖励。对融资租赁公司购入设备开展业务的,按租赁合同及发票金额的6%给予奖励


四、加强用工保障
1、对小微企业新招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费补贴
2、科技型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总额最高200万元小额担保贴息贷款
3、小微企业招收残疾人就业,符合条件的,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4、小微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
5、小微企业组织本企业职工参加相关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相应培训补贴


五、发展公共服务
1、加快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优化提升“慧企云”云服务平台(www.xmsme.gov.cn)。
2、对经认定的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设施更新改造和购置服务设备的项目,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按项目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贴额最高500万元。经认定的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相关服务,符合条件的,市财政按不超过年度实际运营成本的40%予以奖励,单个平台最高可达500万元。对小微企业使用公共服务平台收费项目减半收取的,市财政给予补助其优惠部分。
3、对经认定的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给予30万元扶持,对经认定的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给予50万元扶持。


六、支持基地建设
1、积极引导小微企业向产业园区、专业园区集聚发展,入驻的小微企业将享受场地租金等方面的优惠
2、支持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对入驻示范基地的新设立民营企业,给予2年的免租或减租优惠;对经认定的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3、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对经备案的可享受相关补助政策;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将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七、完善信息平台
1、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平台,促进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运行监测样本,增加小微企业样本,提高运行监测的覆盖面和准确度。
2、完善厦门中小在线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与企业信用信息平台、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及拟建的全市诚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3、推动中小微企业信用评级体系建设,有效解决银企间信息不对称问题。


八、支持直接融资
1、加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小微企业直接融资的支持力度,为小微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等发债融资提供贴息增信支持。
2、鼓励中小微企业发行集合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的,根据融资成本情况给予不超过融资额3%的财政补贴,最高80万元
3、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的小微企业,在挂牌当年给予最高30万元的补助。
4、政府主导组建的融资担保公司要适当降低准入门槛,积极创造条件为发展前景良好、缺少有效抵押物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
5、鼓励政府性投融资平台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募集资金通过银行委托贷款方式,支持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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