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空汙排放嚴控 8成納管


為加強管制空氣品質,環保署(30)日公告,針對固定汙染源的空污排放量管制規模,即日起下修門檻,包含粒狀汙染物、硫氧化物等四項物質的年排放量門檻調降5至50公噸,預計未來全國納管的工業部門空汙量可從6成增至8成,紡織、印染、造紙業廠商均列管


環保署今年4月預告修正「新(增)設或變更固定汙染源空氣汙染物排放量規模」,歷經8個月與各界交換意見,昨終於公告。值得注意的是,公告的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三項的排放門檻,下修幅度較4月預告時更高,多了5至30公噸,環保署說,這是把空汙總量管制區的門檻擴及全國,故更嚴格。


根據環保署公告,粒狀汙染物年排放量由15公噸下修為10公噸、硫氧化物由60公噸下修為10公噸、氮氧化物由40公噸下修為5公噸、揮發性有機物由30公噸下修為5公噸。除原已納管的石化、電力、鋼鐵業外,預計紡織、印染、造紙業等有鍋爐且規模小的廠商都是新一波管制對象。


環保署空保處科長黎揚輝說,未來若想要擴廠或新設廠的企業,其空污排放量符合前述標準「之一」,且位在二級防制區(國家公園或保育區以外,符合空氣品質標準之區域),就必須透過電腦模式模擬證明,其排放不超過「當地汙染物容許增量」的限值。


黎揚輝說明,若位於三級防制區(國家公園或保育區以外,不符合空氣品質標準之區域),廠商除了電腦模式模擬,還必須採行最佳可行控制技術(BACT),採購市面上最節能減碳的設備生產,自主減量。


由於今年6月底高屏地區空汙總量管制上路,黎揚輝說,若廠商想擴廠或新設廠的地點位於三級防制區,且剛好在總量管制區內,除了須做電腦模式模擬、BACT外,還得透過「自行減量空汙、額度交易或環保署拍賣」等三種方式,取得增量抵換的額度來源。


黎揚輝說,由於總量管制才上路半年,目前還在排放量的盤點階段,至今尚無廠商交易排放量,環保署也未舉辦額度拍賣。對於總量管制的走向,黎揚輝指出,三年內將檢討高屏地區的實施狀況,預計把中彰投、雲嘉南地區納入下一階段的總量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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