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銀對陸曝險 首度列金檢


大陸經濟風險升高,金管會緊盯銀行在大陸地區的授信相關風險,將首度針對外銀在台分行對大陸地區授信限額,展開年度檢查,以掌握大陸相關授信風險變化


最近一年來,隨著大陸經濟成長放緩,授信風險升高,國銀大陸分行陸續踩到地雷、逾放金額增加,金管會接連採取多項措施,最近更首度盯上外銀在台分行對大陸地區授信。


金管會官員(24)日表示,今年將首度針對外銀在台分行對大陸地區授信限額控管情況,進行年度金檢。根據金管會擬訂的今年度檢查重點,對大陸地區授信限額控管等法定限額遵循情形,已列入檢查重點項目,這是金管會首度盯上外銀在台分行對大陸曝險情況。


依兩岸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規定,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對大陸地區授信不得逾資產淨額的30%,財務體質佳符合相關條件者,可以申請提高到50%


去年有不少外銀在台分行為拓展大陸授信業務,紛紛向金管會申請許可,將OBU對大陸地區授信提高到30%以上。不過,金管會銀行局也從日常的監理報表上發現,有外銀為了多做大陸地區授信業務,透過跟母行間短期拆借,虛增資產淨額,規避法定上限。


去年香港東亞銀行台北分行及新加坡商大華銀行台北分行的OBU,都採取類似的手法,陸續被金管會開罰。


國銀對岸設點 四項新規定

嚴控國銀大陸地區曝險,金管會增訂本國銀行到大陸申設分支機構審核文件,包括要看國銀最近三個月的逾放、大陸曝險情形及大陸地區授信貸後管理措施等,並將作為准駁參考依據


不少銀行最近都收到金管會這項新規定,銀行以後想到大陸申設分支機構,主管機關要看的文件將更多,銀行業者擔心,要送的審核文件變多後,以後審核是否也會更加嚴格。


為加強本國銀行對大陸地區授信曝險的控管,金管會最近修改本國銀行設立大陸分支機構申請書內容,增訂銀行在申請時,應說明對大陸地區授信控管能力及授信品質等授信業務辦理情形,其妥適性也將作為准駁的參考依據。


銀行應說明對大陸授信控管能力及授信品質,主要有四大項。

第一,對大陸地區授信風險管理機制及貸後管理措施。

第二,對大陸地區曝險情形。

第三,申請前三個月,在大陸地區分支機構、或對大陸地區授信逾期放款,及備抵呆帳提列情形。

第四,其他內部控管措施及執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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