嘀嘀打車被訴商標侵權,20日宣佈更名為滴滴打車


剛剛平息與“快的打車”的“燒錢”大戰,“嘀嘀打車”又陷商標訴訟風波。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20日在京召開發佈會,宣佈將“嘀嘀打車”正式更名為“滴滴打車”。


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小桔科技”)CEO程維現場展示了“滴滴打車”商標圖案及文字。據介紹,小桔科技於2013年3月8日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提交了“滴滴打車”的圖形、文字組合商標申請。2014年4月27日,“滴滴打車”的圖形、文字組合商標通過了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初審並予以公告。經過三周的準備工作,確定5月20日將“嘀嘀打車”正式更名為“滴滴打車”。


此前一天,兩家浙江公司在杭州召開情況通報會,稱起訴“嘀嘀打車”商標侵權案件已由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要求小桔科技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人民幣8000萬元。對此,程維表示“嘀嘀打車”是否存在商標侵權行為,有待法律判決。


業內人說:解碼滴滴商標,三大教訓需創業者警醒!
教訓一:“申請太晚”——產品上線2個月才首次申請商標
教訓一:“申請太晚”——產品上線2個月才首次申請商標
教訓三:“品牌脆弱”——六成待受理、超10%可能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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