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吸引外資步入快車道 向外界傳遞"求資若渴"的強烈信號


近日,越南正式施行修訂後的《投資法》和《越南企業法》。兩部法律修訂力度空前,在政府簡政放權、降低市場准入門檻等方面作出了大幅調整,向外界傳遞出發展經濟、求資若渴的強烈信號。


2014年11月26日,越南國會通過了《投資法》和《越南企業法》兩部法律修正案,其中《投資法》獲得了84.91%的超高贊成率。根據規定,上述兩部發了修正案於今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向私人資本開放更多領域,把禁止私企進入的領域從51個銳減至6個。像轉基因產品、煙花爆竹生產等都不再對私企“說不”。越南計劃投資部部長裴光榮對媒體稱,為配合兩部法律修正案的施行,該部將在7月下發6個文件對相關法條做解釋性說明。當地媒體普遍認為,越南吸引外資的進程將步入快車道。


從1986年實行革新開放政策至今,外國直接投資始終是越南發展經濟最重要的動力。由於越南經濟抗風險能力弱、工業體系不健全,再加上國內市場體量小、內需疲軟等不利因素,越南歷屆領導人一直把吸引外國投資視為政府的頭等大事。越南政府對外資的共識是,只有保持外資穩定增長,才能實現經濟平穩發展。


然而,越南計劃投資部外國投資局的數據顯示,截至今年5月,越南的注冊投資總額為43億美元,同比下降了22%。裴光榮此前曾向媒體透露,越南2015年全年吸引外資目標為230億美元,這就意味著在今年下半年,越南吸引外資的任務將非常嚴峻。另外,越南政府提出,到2015年底要對432家國有企業實行股份制改革,但是,目前只有約1/4的企業完成了改制,且改制成果也低於預期。


越南國企改制異常緩慢,其原因首先是在改制大方向上缺乏統一認識,在究竟如何改、改哪些企業等細節問題上缺乏嚴謹的論証﹔其次,宣佈改制的企業所出售的股權份額都很小,一般只有5%—20%,這顯然難以滿足資本雄厚的外國企業的胃口。


改制後企業董事會的人事安排方面,越南政府與外資方的分歧也很大,越方不僅要保持股權的絕對掌控,還要在高層安排方面佔據主導,這就使出資購股的外國企業無論是在企業戰略制定還是日常管理方面都難有作為﹔最後,鑒於越南特殊的國情和經濟發展階段,國企在其經濟生活中扮演極為特殊的重要角色。越南國內生產總值的35%都是國企貢獻的,幾乎所有戰略性、能源性行業都是國企一家獨大,不僅壟斷了整個行業鏈條,更是行業規則的制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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