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行的巴拿馬分行帳戶因涉及巴拿馬莫薩克馮賽卡律師事務所而引發軒然大波,針對防範海外避稅,財政部次長蘇建榮表示,立法院本會期將把所得稅法中的反避稅條款子法等列為優先推動項目。據了解,財政部正研議是否與兩岸租稅協議脫鉤的可能。
蘇建榮說,反避稅條款到二○一八年上路前,仍需子法、實行細則制定以及國際共同申報準則(CRS)完成才會實施,因此在本立法院會期加速推動。
其中,涉及到 重複課稅相關的兩岸租稅協議,因為需等兩岸監督條例上路後才能生效,可能影響上路進度,因此,內部傳出,研議與兩岸監督條例脫鉤的可能,屆時先對非大陸地區境外所得來源實行。
此外,財政部指出,雖然我國不是OECD會員國,無法以CRS公約與其他會員國資訊交換、共同申報,依然可以用雙邊租稅協定或資訊交換協定,來當成共同申報的法源依據,但也涉及到目前法條是否完善,因此本會期積極與他國會談,也會針對相關法條研議修法。
資誠稅務法律服務營運長郭宗銘解釋,在實施反避稅條款之前,企業海外投資收益,只要沒有匯回國內,或董事會沒有決議分派回國內,是課不到稅的,在二○一八年實施海外反避稅條款後,則原先停留在避稅天堂公司的盈餘將被視為所得,國庫將有一筆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