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研華 遭美337條款調查

國貿局(20)日指出,美商Rockwell Automation, Inc.控訴包含德國、加拿大廠商及我國研華公司等3家業者侵害其「工業控制系統軟體」相關專利,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已於9月14日公告,正式展開337條款調查。


國貿局表示,涉案專利是用於工業設施如工廠及倉庫等工業流程自動化。337條款係指美國《關稅法》第1337條,針對不公平進口商品所採取的邊境措施,特別是對智慧財產權造成侵害之案件


337調查一旦立案,為促進程序快速進行,ITC會在調查發動後45日內,確定調查結束最終目標日期。國貿局官員表示,337調查從啟動到最終裁定需要一年至一年半的時間,依此推計,本案會在明年底左右完成最終裁定。


國貿局官員說,337調查的結果有可能在過程中雙方和解,也有可能因查無侵權而撤案。當然,如最終裁定有侵權,則會發布排除令或禁止令,排除令是讓運抵美國海關的貨品不得通關,禁止令則是對已通關的產品,禁止其在美國市場銷售。


國貿局官員表示,美國337調查由來已久,我國曾遭337調查的件數有78件,其中70件已結案,大多是以和解結案,真正遭裁定發布禁止令、排除令的情況不多。


何以《關稅法》1337條所採取的進口救濟措施,卻稱為337條款?

國貿局表示,這是因為這一救濟措施規範內容,最早是出現在1930年美國《關稅法》第337章節,因此稱為337條款。


國貿局表示,337調查案件被訴方,在送達通知日起20日內,應對調查通知提交書面答辯意見,若被訴方未能在期限內提交書面答辯,則會被視為放棄出庭與抗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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