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針對個人所得稅改革(個稅改革)議題再度成為輿論焦點,主因近期大陸國務院透露,要求個稅改革要發揮收入調節功能,適當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稅收。
一時間,如何界定高收入者成為輿論熱點,其中年薪12萬元(人民幣,下同)以上被認定為高收入者聲音最大,這部分人群可能將是稅務機關未來加稅的重點對象,已引發不少爭議。
官方沒有明確標準
不過,據《第一財經日報》報導,許多專家認為年薪12萬元並非是科學的高收入標準,國家也並未公布高收入者標準。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稅改革路徑應是改革的焦點。
國務院近日印發的《關於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的實施意見》,提出進一步發揮稅收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包括健全個人所得稅在內的稅收體系,逐步建立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進一步減輕中等以下收入者稅收負擔,發揮收入調節功能,適當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力度。
但何為高收入者,成為市場關注焦點。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劉培林指出,目前官方並沒有明確的收入劃分標準。
對於12萬元是否仍屬於高收入者界定標準,專家持不同看法。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楊志勇表示,年收入12萬元在大城市裡連中產階層都不一定算得上,當然這個收入標準各地情況會有差別。
地方標準或可浮動
普華永道中國個人稅務諮詢合夥人張健菁指出,年收入12萬元從全國人口基數來看,收入應該是偏上。但如果從北上廣深和重點二線城市來看,多數人收入達到這個數字,但同時這些人在大城市生活壓力也大,買房、租房、教育等各類支出相比中小城市要高,因此界定高收入水準應該與所處地方相掛鉤,實際操作中,地方稅務局的執行標準可以浮動。
新華社也報導,對於「年收入12萬元以上被定為高收入群體,要加稅」的說法,多位熟知個稅改革的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專家說,這一觀點是誤讀,純屬謠言,12萬元不是劃分高低收入人群的界限。
相關專家指出,實際上,早在2006年,國家稅務總局要求對高收入者實行自行申報納稅,標準之一正是個人年收入12萬元以上,這不是什麼新鮮事,也不是任何加稅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