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大陸數位出版新規:外資需獲批准

中國政府即將在10日實施的《網路出版服務管理規定》,首次將電子出版品進行全面管制,以後所有外資的數位出版商,將必須在中國設立公司,在獲得許可後在中國設立伺服器方便管理,但是應用程式(app)商店如:Apple Store將不會受到影響


此項規定將管束所有數位出版品,如數位化的文字、圖片、地圖、遊戲、動漫、視頻,還有數位化的圖書、新聞、期刊、音像製品等。


中國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將負責管理數位出版品的審批和監督,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負責執行。相關技術設備如伺服器和儲存設備,必須要設置在中國境內。中外合資、或全外資的數位出版商,未獲許可不得經營數位出版業


其實這個規定對現有中外合資、或外資的數位出版商並沒有太大影響,因為過去外資企業已經被禁止經營數位出版業。而中外合資企業本來,就由中資企業申請許可證。


未來,中外合資企業只要獲准營業,並將伺服器設在中國,就可繼續在中國出版數位內容。但是這些內容可能會因為要適用中國官方規定,而跟在外國伺服器提供的內容不同。


而在中國的伺服器的內容,將會受到中國相關單位管制,如果違反中國審查的規定,該數位出版商可能就無法獲得許可證、無法在中國營業。


網路應用程式商店如Apple Store和Steam不受到這個新法管制,因為它們算是在出版業裡扮演的角色有如書商,並未出版任何內容。


這項新規定的執行細節尚未公布。一位熟悉廣電總局的人士說,這個規定只是宏觀層面,實施的具體細節還不十分清楚,例如為數眾多的自媒體與視頻網站如何審批,也還有待主管機關進一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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